破產法-編章節條文-全國法規資料庫

    2024-09-21 00:24

    第 90 條. 破產人之權利屬於破產財團者,破產管理人應為必要之保全行為。. 第 91 條. 破產管理人於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前,經法院之許可,得於清理之必要範圍內,繼續破產人之營業。. 第 92 條. 破產管理人為左列行為時,應得監查人之同意:. 一、不動產物權之 ...

    破產法-編章節條文-全國法規資料庫

    破產法§83 相關法條-全國法規資料庫

    第 83 條. 破產管理人,應就會計師或其他適於管理該破產財團之人中選任之。. 前項破產管理人,債權人會議得就債權人中另為選任。. 破產管理人受法院之監督,必要時,法院並得命其提供相當之擔保。. 民法 (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) EN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 ...

    破產法-全國法規資料庫

    但破產管理人得清償全價而請求標的物之交付。 第 112 條 對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有優先權之債權,先於他債權而受清償,優先權之債權有同順位者,各按其債權額之比例而受清償。

    破產管理人 - lawsWIKI法律維基

    破產管理人. (bankruptcy trustee) 指由 債權人 選任或由 法官 指定充當破產財產管理人的法院官員。. 其負有多項職責,如清理破產財產、處理 債務人 相關業務、參加 債權人會議 、向 利害關係人 提供相關資訊等。.

    破產簡介 - 破產管理署 - or O

    這份簡介載列了提交債務人呈請的程序。. 「破產簡介」也載列了破產帶來的影響和破產人的責任等有關資料,市民可向破產管理署免費索閱這份小冊子。.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,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 來解決債務問題。. 有關自願安排 的 ...

    破產管理人|法律百科 Legispedia

    破產法第83條 第1項:「破產管理人,應就會計師或其他適於管理該破產財團之人中選任之。. 圖1 破產管理人 資料來源:本辭典內容 / 繪圖:Yen 在法院宣告破產後,受法院指定,負責處理破產程序的人,可能是會計師、律師,或是其他適合的人。. 註腳 破產法第 ...

    破產管理人 - Mba智库百科

    破產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。債權人會議認為破產管理人不能依法、公正執行職務或者有其他不能勝任職務情形的,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更換。 破產管理人可以由有關部門、機構的人員組成的清算組或者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、破產清算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擔任。

    忠正法律事務所

    法院准予宣告破產,並選任破產管理人。 召開債權人會議。 進行破產執行程序(即分配資產程序)。 程序終結,免除所有債務。 破產宣告之好處 以債務人剩餘之資產分配給各債權人,剩餘不足而未受清償的部份,債權人之請求權視為消滅 。

    破产管理人_百度百科

   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,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、清理、估价、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。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"破产清算组"。在破产案件中,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,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、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,远非 ...

    破產保護:了解定義、類型與原則風險 | 安聯貿易台灣

    一旦破產保護獲得批准,一個破產管理人(Official Receiver)將被任命來監督破產程序。破產管理人負責管理債務人的資產,對資產進行清算或出售,並分配所得以償還債權人的債務。 需要注意的是,破產保護並非對所有債務人都適用,並且有特定的資格和程序。

    創業失敗如何脫身(破產篇) - 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

    3.因為破產程序是利用破產人的財產組成破產財團,由法院選任的破產管理人將破產財團的財產拍賣或變賣,扣除破產財團的管理等必要費用後,再將財產平均分配給債權人,因此,如果沒有可供清償的財產存在或是債權人僅有一人時,則法院都會依破產法第63條 ...

    袖珍指南:中國企業破產程序-ctd 101系列 - 中國司法觀察報

    破產管理人通常是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; 破產企業為國有企業或者地方有影響的企業的,其破產管理人還可以由政府部門或者有關機構的人員組成。 破產管理人將接收破產企業。 同時,破產管理人應當向法院報告工作並接受債權人會議的監督。 4、債權聲明

    破產法§84(破產管理人之報酬) - 2024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條白話解說、立法理由全收錄|法律人

    第 84 條. (破產管理人之報酬). 原始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、立法院法學系統. 加入書籤.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. 破產管理人之報酬,由法院定之。. 共同筆記. AI 白話文. 立法理由.

    擺脫債務困擾:破產保護&破產風險-全面解析 | 安聯貿易香港

    破產管理人負責管理債務人的資產,對資產進行清算或出售,並分配所得以償還債權人的債務。 當個人或企業申請破產保護時,整個過程涉及多個階段,包括申請、審核、執行以及最終解決。

    宣告破產之要件及開始後之效力 律師張源傑-眾律國際法律事務所|痞客邦

    破產管理人於最後分配完結時,應即向法院提出關於分配之報告。 法院接到前條報告後,應即為破產終結之裁定。 破產人依清償或其他方法解免其全部債務時,得向法院為復權之聲請,破產法第138條、145條、146條、150條分別定有明文。

    破產法§65 相關法條-全國法規資料庫

    破產法. 第 65 條. 法院為破產宣告時,應公告左列事項:. 一、破產裁定之主文,及其宣告之年、月、日。. 二、破產管理人之姓名、住址及處理破產事務之地址。. 三、前條規定之期間及期日。. 四、破產人之債務人及屬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持有人,對於破產人不得 ...

  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-查詢服務-司法公告查詢-其他司法公告-破產分配表公告

    在第1 次債權人會議後,破產財團之財產可分配時,破產管理人應即平均分配於債權人。 前項分配,破產管理人應作成分配表,記載分配之比例及方法。 分配表,應經法院之認可並公告之。 對於分配表有異議者,應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,向法院提出之。

    臺灣高等法院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選任破產管理人注意事項

    一、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選任破產管理人,依本注意事項為之。 二、法院選任會計師或律師為破產管理人時,得依其確信就會計師公會或 律師公會造送之「會員志願擔任破產管理人名冊」(如附名冊格式) ,妥適選任績優之會計師或律師充任之,亦得依上開名冊所列順序依 次選任之。

    破產是什麼?如何申請破產?必知的2大破產注意事項與諮詢方法! - 庭宇的爵士職場生活

    第一、要有可供清償的財產存在. 破產是利用破產人的財產,組成破產財團,由法院選任的破產管理人將破產財團的財產拍賣或者變賣,扣除破產財團的管理等必要費用以後,將財產平均分配給債權人(債主)。. 如果債務人並無財產,就沒有辦法進行分配財產給 ...

    破產管理人|法律百科 Legispedia

    破產法第83條 第1項:「破產管理人,應就會計師或其他適於管理該破產財團之人中選任之。. 在法院宣告破產後,受法院指定,負責處理破產程序的人,可能是會計師、律師,或是其他適合的人。. 註腳 破產法第64條:「法院為破產宣告時,應選任破產管理人 ...

    破產法§3 相關法條-全國法規資料庫

    法院對於前條異議為裁定前,應傳喚破產管理人、監查人、債權人及破產人為必要之訊問,債權人會議之主席,亦應到場陳述意見。 第 151 條 破產人經法院許可復權後,如發現有依第一百五十四條所規定應受處罰之行為者,法院於為刑之宣告時,應依職權撤銷 ...